1. 特别提示
        本服务条款是用户(您)与杭州普乐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普乐信)之间的协议, 品牌邦网站是由普乐信公司所运行的网站。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2. 服务内容

  1. 品牌邦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品牌邦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个性装扮、T台秀、空间、帮会、社区、张贴照片等。品牌邦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 品牌邦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网络服务(例如VIP高级住户或充值P币等)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如用户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为使用本服务,您必须能够自行经有法律资格对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三方,进入国际互联网,并应自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此外,您必须自行配备及负责与国际联网连线所需之一切必要装备,包括计算机、数据机或其它存取装置。

3. 使用规则

  1. 用户在申请使用品牌邦网络服务时,必须向品牌邦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2. 用户注册成功后,品牌邦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用戶名)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用戶名)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用戶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品牌邦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用户发送的商品促销或其它相关商业信息。
  4. 用户在使用品牌邦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5. 遵守法律您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人大安全决定”)[相关网站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条例” )[ 相关网站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电子公告规定”)[相关网站链接]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任何及所有的规定,并对以任何方式使用您的密码和您的登录名使用本服务的任何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如违反《人大安全决定》有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电子公告规定》则有明文规定,上网用户使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电信条例》也强调,使用电信网络传输信息的内容及其后果由电信用户负责。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品牌邦有理由认为您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言论和其它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规定,品牌邦可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6.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7.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8. 不得利用品牌邦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9. 不得利用品牌邦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它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10. 不得利用品牌邦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品牌邦的行为;
  11.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用戶名)或帐号(用戶名)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品牌邦。
  12. 请勿于与任何网友有金钱上的交易往来,若因此蒙受损失,请自负相关责任。
  13. 用户行为用户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b)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的利益;
    c)冒充任何人或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品牌邦主管、论坛领袖、主持人,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
    d)伪造标题或以其它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以伪造经由本服务传送之任何内容之来源;
    e)将依据任何法律或合约或法定关系(例如由于雇佣关系和依据保密合约所得知或揭露之内部资料、专属及机密资料)知悉但无权传送之任何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f)将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它专属权利(以下简称“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g)将任何广告信函、促销资料、“垃圾邮件”、“滥发信件"、“连锁信件”、“直销”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劝诱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惟专供前述目的使用之区域(例如购物室),按照有关适用指引或规则进行的行为不在此限;
    h)将设计目的在于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之计算机病毒(包括但不限于木马程序(trojan horses)、蠕虫(worms)、定时炸弹、删除蝇(cancelbots)(以下简称“病毒”))或其它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任何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i)破坏正常的对话流程、造成荧屏快速移动,或使本服务其它用户无法输入,或对其它用户参加即时交流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j)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线之服务器和网络,或违反任何关于本服务连线网络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k)跟踪或以其它方式骚扰他人;
    l)故意或非故意地违反任何适用的当地、国家和国际法律;或
    m)未经合法授权而截获、篡改、收集、储存或删除他人个人信息、电子邮件或其它数据资料,或将获知的此类资料用于任何非法或不正当目的。

        您已认可品牌邦未对本服务内容加以任何事先审查,对用户的使用行为也无法进行全面控制,您使用任何内容时,包括依赖前述内容之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时,您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品牌邦。但品牌邦及其指定人有权(但无义务)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绝和删除可经由本服务提供之违反本条款的或其它引起品牌邦反感的任何内容。您了解并同意,品牌邦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基于诚信为了以下目的或在合理必要范围内,认定必须将内容加以保存或揭露时,得加以保存或揭露:
(a)遵守法律程序;
(b)执行本服务公约;
(c)回应任何第三人提出的权利主张;
(d)保护品牌邦、其用户及公众之权利、财产或个人安全;或
(e)其它品牌邦认为有必要的情况。
    您了解并同意经由本服务之技术处理及传送,您提供的任何内容,可能
       (a)经由各个网路加以传送,且
       (b)为了符合及配合连线网路或装置之技术要求而进行改变。

4. 内容所有权

  1. 品牌邦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2. 用户只有在获得品牌邦或其它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5. 隐私保护

  1. 保护用户隐私是品牌邦的一项基本政策,品牌邦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品牌邦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品牌邦的合法权益。
  2. 品牌邦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品牌邦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品牌邦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品牌邦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6. 免责声明

  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品牌邦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品牌邦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品牌邦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品牌邦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7.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品牌邦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品牌邦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品牌邦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品牌邦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 违约赔偿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品牌邦及其它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品牌邦或任何其它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修改协议

  1. 品牌邦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品牌邦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2. 如果不同意品牌邦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0. 法律管辖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品牌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 其它规定

  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它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它权利。
  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4. 品牌邦商标信息: PPB、PPB标志、个性装扮、T台秀、新品展、尚品堂、个人空间、缘分交友、品牌邦、邦邦社区、品牌邦商标及服务商标,以及其它品牌邦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均为品牌邦公司之商标(以下简称“品牌邦标记”)。未经品牌邦事先书面同意,您同意不将品牌邦标记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它处理,或表示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另行处理品牌邦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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